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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在电子商务营销中利用好法律的保护

发布时间:2012-01-07

企业如何在电子商务营销中利用好法律的保护

    信息安全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应用,足不出户的购物和交流已经成为了现代人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电子商务也存在着安全性等问题,阻碍了电子商务的普及和深入,成为了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例如,部分消费者因为担心电子商务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而放弃网上购物等活动,缩小了网上市场份额。企业、商业机构或个人均不愿在一个不安全的网络中开展商务活动,以避免因信息安全问题造成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泄漏,导致相关利益遭到侵害。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域名所有权问题不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全部知识产权问题。传统的知识产权问题同样存在于电子商务交易当中。在互联网上运用相关技术将文学、摄影等作品转换成二进制数码进行存储或传播,使得好的作品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迅速传开,但与此同时,这种做法会严重侵犯相关作者的知识产权。部分互联网网站提供大量的电子书籍供消费者任意下载,这严重侵犯了原著作的版权,侵犯了书店的正当利益。部分网站提供大量的无授权软件供消费者随意下载,任意传播他人拥有的正版软件,严重侵害了软件所有者的利益,这不仅掠夺了软件开发者的利益,也极大地阻碍了软件市场的有序发展,不利于电子商务的稳健发展。

电子商务中存在的信息安全、管辖权、商业信用保证、知识产权保护、税收管理等问题阻碍了电子商务在企业的普及和深入,成为了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也导致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面临着电子商务设立风险、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电子合同风险等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在电子商务营销环境下采取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我国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和潜在风险

   电子商务是指企业或个人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络等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的基本技术是运用计算机技术、web技术传输与处理商务信息,电子商务的基本商业特征是在计算机互联网络上进行各种商务活动,目前,开展电子商务的主要网络是因特网。电子商务进行网上交易,并有一定的交易行为规范。网上交易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以引导企业或个人正当的网上交易行为,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秩序,使网上交易在良好的规范环境中进行。

   商业信用保证问题

   商业信用问题在传统的商业交易中一直是个重大的问题。我国的商业信用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商业信誉较低,部分企业的三角债问题突出。企业的法制观念不强,商业信用低,不能严格履行合同,企业之间互相欠债现象普遍处在。原本信用等级就比较低的企业因为严重的三角债问题,商业信用变得更低,严重影响到银行信用。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只是利用电子计算机、互联网络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并没有改善传统交易中的商业信用问题。电子商务在改进传统商业交易方式的同时却没能够改善企业的信用观念。
    近年来,电子商务的进程不断加快,企业越来越重视电子商务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将电子商务纳入到企业发展的战略当中。电子商务是一种具有快捷性、虚拟性、全球性等特征的新型商务模式。成功的电子商务企业不但要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断地调整商业运行策略,还要了解并掌握与电子商务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尽量运用法律规避潜在的经营风险。目前,在电子商务营销环境下,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面临着着电子商务设立风险、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电子合同风险以及程序法上的风险等。企业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时,不了解电子商务领域相关法律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此外,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不够完善也给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带来了法律风险。为了在电子商务营销环境下稳健的发展,企业必须采取积极的对策,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


   税收管理问题

   B2B和B2C电子交易是互联网上增长速度最快的交易活动。传统交易方式受到来自电子商务交易的巨大冲击和挑战的同时,国家税收在电子商务交易领域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因为电子商务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兴事物,我国的管理部门还没有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没有完善的法律对企业的行为进行规范,从而导致了不少税收问题。

    工商登记问题

   目前,工商登记制度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没有能够充分的发挥出来。首先,现行的工商等级制度难以有效的监控电子商务市场。IP地址、域名等是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主题要素,通常是由中国互联网服务信息中心或其他网络服务商进行登记。这就给一些从事网上商业活动的个人主页、虚拟网站提供了可乘之机,其往往避开工商登记直接在互联网上从事经营活动。其次,传统的企业营业执照跟不上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工商登记难以有效地管理电子商务市场。电子商务在互联网上的虚拟市场中进行,交易的有序进行离不开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执照。但是,传统的纸质营业执照在互联网上的辨认率较低,导致工商登记不能很好地约束电子商务市场的主体。

 广告误导和广告泛滥问题

   广告的泛滥困扰着每个公众,不管情不情愿,人们的各种感官总是被无孔不入的广告刺激着。在互联网中,广告也在日益增多,部分网络公司的网络广告收益的增长速度非常快。互联网是一种具有成本低廉、使用便利、反应快、互动性强等特点的新兴媒体,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互联网广告,并投入大量资金在网络上宣传企业形象和产品。消费者在打开某一个网站时,往往会弹出多个内容是某种商品或某个企业的宣传资料的视框。互联网上的广告宣传形式也多种多样,例如关键字、页眉、按钮等。大多数广告会出现在网页的最下面或最上面的横幅中,也有的将广告宣传内容做成按钮放在相关内容旁边,当消费者点击这些按钮时,有关该产品或企业的网页就会打开。

   管辖权问题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对外开发进一步加深,国际交流显著增多,企业在电子商务的开展过程中,越来越多地加入到国际贸易当中,国际贸易纠纷也逐渐增多。假如在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中发生了经济纠纷或犯罪行为,应当按照哪国的法律裁决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关于这一点国际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了“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司法管辖权问题不仅仅存在于我国的电子商务活动中,也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的电子交易活动中。国际电子商务组织急需确立合理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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