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
- “家电下乡”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
行业影响:
- 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 4年将带给电子元件1472亿元的收入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宣布,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
据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如果按电子元件占整机16%推算,4年将带给电子元件1472亿元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