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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视难被普遍接受 价格高昂是主因?

发布时间:2009-06-29 来源:人民邮电报

机遇与挑战:
  • 运营商、内容提供商、终端制造商多方紧密合作,将推动手机电视业务的快速发展。
  • 手机厂商研发多功能手机的步伐正在加快
  • 运营商须采取多种定价策略,重视差异化资费,满足各类用户需求
  • 运营商和广电企业的频繁合作,将为手机电视的大发展奠定基础
发展手机电视业务,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随着3G时代的来临以及消费者消费观念的改变,运营商应不失时机地发展手机电视业务,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需求。那么,怎样做才能够不失时机呢?

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合作
手机电视业务的产业链主要包括播放软件开发商、手机生产商、业务内容开发商、移动运营商和手机用户等环节。

合作,最有力的推动者是运营商。随着市场的发展,竞争的激烈,运营商需要从更高层次以更有效的方式,与产业链上各方建立起新型的主动合作关系,以保持可持续竞争力,如互动关系、双赢关系、关联关系等。运营商应重视构筑手机电视业务产业链,更多地关注产业链上各要素的经济利益,通过规模大、范围广、影响力强的活动来团结产业链各方,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互相信任,共同发展。

从运营商采用的技术体制来看,将来通过数字电视广播方式在手机上观看电视节目的用户可能会占多数,而利用移动网络观看电视节目的用户主要是观看短时间节目,如重大新闻、球赛及娱乐精彩片断等。

除了运营商以外,产业链的其他环节也将积极推动合作。高通公司最近表示,其正在与CNN、ESPN和CourtTV等一些电视节目供应商进行合作,对手机电视业务进行测试。

目前,手机用户对视频服务的兴趣已远远超过了其它任何一种服务。运营商、内容提供商、终端制造商多方紧密合作,无疑将推动手机电视业务的快速发展。

手机厂商加快研发步伐
手机电视业务将成为消费时尚。为顺应这一潮流,手机厂商研发多功能手机的步伐正在加快。例如,目前日本NEC在中国香港上市的C313、C616,在英国上市的E2283G,主打功能均是支持手机电视业务。摩托罗拉、诺基亚、三星电子等已开发了多款3G手机并已推向商用市场,其中大部分机型可提供视频点播(VOD)、可视电话、音乐及视频播放等高端应用,让消费者通过手机获得多彩的数字消费体验。

中国的手机厂商更要迎头赶上。目前,南方高科、联想、海信、夏新、华为、大唐等,都有了自主开发的3G手机。这些手机大多能支持可视通话、高速上网等多媒体业务。但是,真正进入商用的3G手机,还仅限于华为等少数厂商研发出来的款式。
用户需要差异化资费
手机电视业务目前不能被普遍接受,主要是因为高昂的价格问题。

价格策略的成败对于手机电视业务来说尤为重要。运营商必须采取多种定价策略,重视差异化资费,满足各类用户需求。

目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实现的手机电视业务,使用资费非常昂贵,制约了手机电视的发展。调查显示,高达41.8%的用户表示资费太高,23.2%的用户表示速度太慢,12.4%的用户表示图像清晰度差。如果用手机看1个小时的电视节目,流量费就要200多元,再加上内容提供商的费用,用户很难接受。

此外,可支持手机电视业务的手机终端的类型还不多、价格都比较高,这就决定了手机电视在目前只能是供少数人享用的奢侈品。没有终端的普及,手机电视业务普及就无从谈起。

运营商应该结合内容特点,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资费策略,逐渐培养潜在用户的兴趣,满足各种用户的需求。而降低收视门槛,满足低端用户需求,也是发展手机电视业务不可忽视的问题。

跨行业合作需政策支持
当前,广电控制了内容源,而移动运营商则牢牢掌握着收费和运营平台。虽然竞争对于大多数行业来说是好事,但是电信系和广电系在手机电视领域的竞争,对消费者、对整个手机电视产业而言,未必是件好事,会阻碍整个产业的发展。

拥有电视内容监管权的广电部门与把持移动网络的电信运营商,面对由5亿多手机用户构成的巨大市场,都不可能无动于衷。但是,在权力分割的现行管理体制下,二者的分庭抗礼又注定两败俱伤。如果广电和电信能忽略眼前的利益,运营商提供稳定的网络,广电部门提供丰富的节目源,建立合作模式,那么市场必会做大,也会给双方带来更大的利润。

此外,在政策监管上,国家广电总局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中,对移动电视和手机电视业务各环节的许可进行了下述规定:“无论是广电运营商还是移动通信运营商,只要开展视音频传播相关的地面广播数字移动电视业务、手机电视业务、流媒体业务,都要接受广电总局的管理,实行许可制度。”

从长远来看,运营商和广电企业的频繁合作,将为手机电视的大发展奠定基础。电信运营商双向互动的网络资源和广电企业精彩丰富的节目内容,将共同支撑起手机电视业务发展的广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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