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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颁布首个消费电子应用内容保护标准

发布时间:2010-03-05 来源:电子元件技术网

新闻事件:
  • 工信部颁布UCPS标准,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
行业影响:
  • 成功突破国外内容保护专利技术壁垒
  • 是我国消费电子行业第一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内容保护标准
  • 可广泛应用于数字电视、机顶盒、手机、移动数码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
  • 有利于缓解国内企业在数字接口领域的专利费压力

日前,由长虹牵头,包括长虹、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所在内的15家企业和科研院所历时五年制定的《数字接口内容保护系统技术规范》(简称UCPS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

UCPS标准成功突破国外内容保护专利技术壁垒,是我国消费电子行业第一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内容保护标准,可广泛应用于数字电视、机顶盒、手机、移动数码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

作为标准制定牵头单位,长虹在内容保护方面申请的发明专利达到40项以上,PCT专利2项。据了解,UCPS标准的产业化工作已全面启动,长虹旗下的虹微,以及上海华虹、硅谷数模、Synerchip、MTK、Mstar、ST等公司也都开始了UCPS芯片的研发,支持UCPS标准的高清平板电视也将在今后几年陆续投放市场。

UCPS标准的成功研发,使我国消费电子产业形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点,突破了国外专利保护壁垒。与类似标准相比,UCPS标准的功能性和扩展性得到了增强,不依靠其它标准,UCPS本身即可完成设备功能的定义和控制。同时,该标准将复杂的功能模块化、软件化,大大降低了开发难度和芯片规模,并通过引入新的安全技术,使安全性比同类标准提高了4个数量级。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有关人士指出,以目前国内数字产品的销量计算,若全部采用国外数字内容保护技术,仅数字电视、机顶盒、手机等产业每年将向国外企业支付专利许可费用超过2.48亿美元,若将年费、测试认证费等计算在内,该笔费用更高。此外,采用国外内容保护技术相当于将我国信息全部暴露给国外相关企业,严重威胁国家信息安全。

从全球看,用技术手段实施内容保护是大势所趋,保障内容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消费电子产品市场的扩大。长虹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内家电企业采用自主内容保护标准,可以在国内市场建立起一定的竞争优势,而在出口市场,则可以通过专利互换等方式,减少专利费支出。

专家认为,UCPS标准的颁布实施,有利于缓解国内企业在数字接口领域的专利费压力,将从终端设备层面推进三网融合在数字电视、手机、移动多媒体等终端环境下的应用和产业化,产生新的增值业务和融合应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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